服務條款

服務條款 | Infra+ HK

Infra+ HK 服務條款

網絡設備供應、技術服務及實驗室認證相關條款
最後更新日期:2026年7月30日

歡迎使用 Infra+ HK(下稱「本公司」、「我們」)提供的產品及服務。本服務條款(下稱「本條款」)規範閣下(下稱「客戶」、「閣下」)與本公司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。當閣下訪問本網站、向本公司提交訂單、使用本公司任何產品或服務時,即表示閣下已閱讀、理解並同意受本條款約束。

如閣下不同意本條款任何內容,請勿使用本網站或本公司之任何產品及服務。

1. 定義

  • 「產品」:指本公司供應之網絡設備、伺服器、光模塊、配件及相關硬件,包括但不限於思科(Cisco)、瞻博(Juniper)、華為(Huawei)等品牌之新設備、翻新設備及二手設備。
  • 「服務」:指本公司提供之設備採購顧問、安裝配置、技術支援、保固維修、CCIE/JNCIE/HCIE實驗室租用及認證培訓等服務。
  • 「訂單」:指客戶經書面(包括電郵、報價單確認)向本公司提出之產品或服務購買請求,一經本公司確認即構成具約束力之合約。
  • 「保固期」:指本公司就個別產品或服務向客戶提供之品質保證期限,自產品交付或服務完成當日起計算。

2. 服務範圍

本公司主要於東亞地區(包括香港、澳門、中國內地、台灣、新加坡、日本、韓國等)提供以下產品及服務:

  1. 網絡設備供應:企業級路由器、交換機、防火牆、無線設備、伺服器及相關配件;
  2. 光模塊(Transceivers)供應:各速率及規格之光纖模塊、兼容模塊及相關配件;
  3. 採購服務:為客戶提供全球網絡設備採購、尋貨、驗貨及物流安排;
  4. 安裝及配置服務:設備上架、系統配置、網絡調試及優化;
  5. 保固及維修服務:產品保固期內之維修、更換及技術支援;
  6. 實驗室服務:CCIE/JNCIE/HCIE認證實驗室租用、設備租借及認證相關技術支援。

3. 報價、訂單與付款

3.1 報價

本公司發出之報價單有效期為報價單發出日起計7天(另有註明除外),報價單所列價格以港幣(HKD)或美元(USD)結算,不包括運費、保險、關稅及安裝費用(除非另有說明)。

3.2 訂單確認

所有訂單必須經本公司書面確認(電郵確認有效)方為有效。口頭承諾需經雙方書面確認後始具約束力。訂單一經確認,客戶不得單方面取消或修改,除非獲得本公司書面同意。

3.3 付款條款

  • 新客戶首次訂單:訂單確認後須預付全數款項;
  • 信貸客戶:按雙方議定之信貸期付款,一般為交貨後30天;
  • 逾期付款:本公司有權就逾期款項按每月2%收取利息,直至全數付清為止;
  • 付款方式:銀行轉帳、信用狀(L/C)、PayPal(需收手續費);
  • 所有銀行手續費由客戶承擔。

4. 交付與驗收

4.1 交付時間

預計交付時間只供參考,本公司將盡力按時交付,但不就延遲交付承擔任何責任。如因不可抗力、供應商延誤、物流問題或客戶原因導致延遲,交付時間將相應順延。

4.2 交付地點及風險轉移

產品之風險於交付時轉移予客戶:

  • 香港本地交貨:產品送抵客戶指定地址時;
  • 國際交貨:產品交付予承運人時(FOB香港),其後運輸風險由客戶承擔。

4.3 驗收

客戶須於收貨後7天內完成驗收。如發現產品有損壞、錯發或數量不符,須於收貨後7天內以書面通知本公司,逾期視為產品已被接受。隱藏瑕疵須於發現後立即通知,最遲不得超過保固期。

5. 產品保固

5.1 保固期限

  • 全新原廠產品:按原廠保固條款執行,一般為1年;
  • 翻新/二手設備:本公司提供3至6個月保固(按個別產品說明);
  • 兼容光模塊:本公司提供1年保固;
  • 安裝服務:完工後提供30天技術保證。

5.2 保固範圍

保固範圍僅限於產品本身之材料或工藝缺陷。以下情況不屬保固範圍:

  • 人為損壞、不當使用、意外、未經授權之改裝或維修;
  • 不符合產品規格之操作環境(電壓、溫度、濕度等);
  • 自然災害、雷擊、電力故障等不可抗力;
  • 正常損耗(如光纖接頭、風扇等耗材);
  • 軟件或固件版本問題(本公司可協助但不負責升級費用)。

5.3 保固服務方式

保固期內本公司可選擇:(1)維修故障產品;(2)更換同等型號或同等規格之產品;(3)按剩餘價值退款。所有更換之零件或產品歸本公司所有。客戶須負責將故障產品寄回本公司,運費由客戶承擔(香港本地除外)。

6. 技術服務與支援

6.1 安裝服務

本公司提供之安裝服務範圍以雙方確認之工作說明書(SOW)為準。客戶須提供必要之場地、電力、網絡接入及配合人員。如因客戶場地或環境問題導致工程延誤,本公司有權收取額外費用。

6.2 技術支援

保固期內本公司提供一般電話/電郵技術支援(辦公時間內:星期一至五 09:00-18:00,公眾假期除外)。7×24緊急支援服務需另行簽訂服務合約。

6.3 實驗室服務

實驗室及設備租用服務按小時或按日收費,客戶須預先預約並繳交費用。使用期間客戶須愛護設備,如有損壞須按價賠償。客戶不得將實驗室設備帶離指定場地,不得進行任何非法或未經授權之網絡活動。

7. 知識產權

7.1 本網站及所有產品附帶之軟件、固件、文檔、商標、標識等知識產權均歸本公司或相關權利人所有,客戶不得複製、改動、分發或用於商業用途。

7.2 客戶保證其使用本公司產品及服務時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識產權。如客戶提供之配置、設計或軟件涉及侵權,客戶須承擔全部責任。

7.3 預裝於產品之操作系統及軟件受相關許可協議約束,客戶須遵守該等許可條款。

8. 保密條款

雙方就合作過程中獲悉之對方商業機密、技術資料、客戶信息、價格信息等保密資料,須嚴格保密,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。本保密義務於合約終止後3年內仍然有效。

以下資料不屬保密資料:(1)已公開之資料;(2)接收方在披露前已合法擁有之資料;(3)接收方從第三方合法取得之資料;(4)法律要求披露之資料。

9. 責任限制

重要提示:請仔細閱讀本條

9.1 在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內,本公司就任何產品或服務之最高賠償責任,以客戶就有關產品或服務已實際支付予本公司之金額為上限。

9.2 本公司不就任何間接、附帶、特殊、懲罰性或後果性損害承擔責任,包括但不限於利潤損失、業務中斷、數據丟失、第三方索償等,即使本公司已獲知該等損害之可能性。

9.3 網絡設備之使用涉及網絡安全風險,客戶須自行採取適當之安全措施(防火牆、存取控制、備份等),本公司不就客戶因使用本公司產品而遭受之網絡攻擊、數據泄露或安全事件承擔責任。

10. 合約終止

10.1 如客戶出現以下情況,本公司有權即時終止所有訂單及服務,並沒收已收取之款項:

  • 逾期付款超過14天;
  • 違反本條款任何規定;
  • 客戶進行清盤、破產或與債權人達成債務重組安排;
  • 客戶從事任何非法活動或損害本公司聲譽之行為。

10.2 合約終止不影響雙方於終止前已產生之權利義務,包括付款義務、保密義務及責任限制條款。

11. 不可抗力

因天災、戰爭、暴亂、政府行動、疫情、供應鏈中斷、網絡攻擊、電訊故障或其他非本公司所能控制之事件,導致本公司未能履行義務,本公司無須承擔任何責任,履行期限將相應順延。如不可抗力持續超過30天,任何一方均可書面通知終止有關訂單。

12. 爭議解決及適用法律

12.1 本條款之訂立、效力、解釋及執行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。

12.2 因本條款或本公司產品服務引起之任何爭議,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;協商不成,任何一方均可提交香港國際仲裁中心(HKIAC)按其當時有效之仲裁規則進行仲裁。仲裁地點為香港,仲裁語言為中文,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,對雙方均有約束力。

13. 一般條款

13.1 條款修訂:本公司保留不時修訂本條款之權利,修訂後之條款將於本網站公佈並即時生效。客戶繼續使用本公司產品及服務即視為接受修訂後之條款。

13.2 完整協議:本條款連同報價單、訂單確認書及服務合約構成雙方之完整協議,取代所有先前之口頭或書面協議。

13.3 轉讓: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,客戶不得轉讓本條款下之任何權利義務。

13.4 可分割性:如本條款任何條文被裁定為無效或不可執行,其餘條文之效力不受影響。

13.5 棄權:本公司未有或延遲行使本條款下之任何權利,不構成對該權利之棄權。

13.6 通知:所有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發送至雙方之註冊電郵地址,發送後24小時視為已送達。

14. 出口管制與合規

客戶承諾遵守所有適用之出口管制法律及法規,包括但不限於香港、美國及歐盟之出口管制規定。客戶不得將本公司供應之產品出口、轉口或轉移至受制裁國家或地區,或用於大規模殺傷性武器、軍事用途或其他非法用途。如因客戶違反出口管制規定導致本公司遭受任何損失或處罰,客戶須全數賠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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